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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宜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3-08
【实施时间】 2010-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9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物价局2010年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二)加强价格应急检查工作。总结价格应急工作经验,研究不同的价格应对措施,完善价格应急预案,健全价格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市场价格监控,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效处置突发市场价格异动。
  (三)规范市场价格行为。重点规范商业促销、电信等领域存在的欺诈行为,集中时间,重点突破;加强指导,曝光价格欺诈典型案例,向消费者提出消费警示;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完善明码标价制度,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树立价格主管部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努力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
  (一)全面推进,把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打造成系统工程。完善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协助,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组织协调、承办日常事务,各业务科室和相关职能机构参与配合,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在巩固“价格服务进农户”、“价格服务进企业”、“价格服务进景区”工作成果的同时,有效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价格服务进社区”两项工作。
  (二)深入推进,把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打造成民心工程。了解服务对象的愿望和诉求,普及明码标价、价格收费公示,落实惠民助企的价格收费政策,有效提供市场行情和价格信息。加强分类指导,对工作搞得好的地方,推广典型做法;对正在大力推进的地方,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案,挖掘工作亮点;对个别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加强督导,促进工作平衡推进。
  (三)持久推进,把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打造成品牌工程。坚持落实动态信息适时报送、每月有情况通报、每半年有阶段总结的工作机制。实行目标考核,把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工作联系、岗位责任、情况报送、业绩考评、成效反馈等制度,以制度保服务,靠制度管长远。挖掘总结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生动事例,及时推广和宣传,树立价格公共服务的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打造12358价格举报品牌
  (一)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按照《信访条例》和国家发改委15号令的要求,做好价格举报案件的登记、受理、办理、告知、回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健全信息汇总分析机制,加强信息分析,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二)拓宽价格利益诉求渠道。健全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为主要支点的价格举报接收网络,实现与国家节点的联网,逐步形成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实时查询、动态分析的价格举报工作网络。
  (三)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手段,加大价格举报宣传力度,扩大价格举报知名度,展示价格举报队伍形象。结合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设立9周年之际,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扩大影响,打造12358价格举报品牌。
  
  五、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制工作和队伍建设
  (一)完善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规则。学习贯彻《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一步加强价格执法工作。进一步研究《反垄断法》实施后价格行政执法工作如何依据《反垄断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对制定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规定的可行性研究。
  (二)强化价格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立案、调查、审理、定性、处理各个环节的执法监督,把好法律关,防范执法不当。继续开展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健全案卷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
  (三)继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改进调查研究的形式,挖掘工作深度,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探索和完善价格监督检查的新途径和新办法,继续推进工作方式的创新,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政策、促进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一要提高调查取证能力,尤其是在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方面;二要提高应变处置能力,关注价格走势和违法趋势;三要提高运用现代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推广运用电子检查技术;四要提高宣传和造势的能力,提升价格监督监察工作的社会效益;五要提高创新和开拓新领域的能力。
  (五)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加强基层指导,注重运用交叉检查、下查一级、联合办案的方式,注重业务分类指导,健全联系基层制度。加强廉政建设,突出对价格执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推进价格执法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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