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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商发[201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4-28
【实施时间】 2010-04-28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940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和编制规划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贸委,各地、州、市经贸委(商务局):
  为统筹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规划,支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商务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和编制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字〔2010〕39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做好我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和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相关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和规划编制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市场建设、保障消费安全、促进农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积极推进,确保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和规划编制任务的完成。
  
  二、科学编制规划,搭建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
  在工作中,首先对全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情况进行调研,掌握和了解农产品流通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编制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自治区也将依据这次调查情况编制全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和政策措施。争取用5年时间建设一批标准化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不断创新农产品交易方式,初步建立起畅通高效的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功能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三、认真做好填报工作
  填报数据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不得手工填写。由于时间紧,要求高,各地要及时安排部署,组织企业按时报送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以地区为单位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四、各地于5月16日前将农产品批发市场总体情况汇总表(附件1)、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报自治区商务厅市场建设处。于7月15日前将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拟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送自治区商务厅市场建设处。请将上述材料电子文本通过新疆商务网(www.xjftec.gov.cn)发至电子邮箱:xjscjsc@xjftec.gov.cn/。
  联 系 人:王伟鑫 、张海涛
  联系电话:0991-2886651 2886631(传真)
  附件:关于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和编制规划工作的通知(略)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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