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门峡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三政[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4-28
【实施时间】 2010-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0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公安局的嘉奖令


  2010年2月23日,灵宝市金源桐辉精炼有限公司发生了库保人员监守自盗工艺品金条特大案件,被盗工艺品金条765块、50.224公斤,涉案价值1200余万元。案发后,市公安机关倾全警之力,集精兵强将,采取得力措施,迅速组织侦破,连续奋战75个小时,于2月26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悉数追回涉案款物。此案的成功侦破,是我市公安机关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敢打必胜、科学决策的成功范例,充分展示了公安民警克难攻坚、克敌制胜的过硬本领,进一步树立了公安机关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公安局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市公安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向市公安局学习,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力争创全国平安建设“三连冠”、夺取全国综治“长安杯”,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