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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沙市政府
【发文字号】 长政办函[2010]35号
【颁布时间】 2010-03-08
【实施时间】 2010-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0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沙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沙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剑飞
  常务副组长:谢建辉
  副 组 长:张迎龙 何寄华 李 军
  成 员:李介德 汪国凡 曾慧明
  郑耀频 彭 新 陈鲁青
  贺国谦 李晓宏 周庆宪
  汪泽秋 曾正国 周 敏
  刘景旺 袁志恒 冯意刚
  黄吉邦 石长松 蒋集政
  陈剑文 李 蔚 曹立军
  陈 中 凌勤杰 邱继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由曾慧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行文,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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