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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武汉市工商局
【颁布时间】 2010-03-08
【实施时间】 2010-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1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武汉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整治企业登记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企业登记代理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整治企业登记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现将《关于开展整治企业登记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09]255号)发给你们,并就有关整治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合企业属地监管原则,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工作。按照属地监管要求,请各分局督促工商所,开展对管辖区域内企业登记代理、验资、审计、资产评估机构以及相关执业人员基本情况和经营行为的专项检查,逐户登记填写《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摸底调查工作应于3月31日前完成,并将调查表原件集中造册报市局注册分局。
  
  二、结合企业信用监管要求,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制约和惩戒力度。一是要将企业登记代理、验资、审计、资产评估机构及相关执业人员,明确为高风险行业,列入分类监管的重点对象;二是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凡发现并查实有登记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相关人员,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将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信息在信用网站上公示。
  
  三、结合实施“一体两翼”战略部署,着力健全中介机构自律、行业协会监督和政府监管指导的综合管理模式。积极推动建立行业公约和执业道德守则,促进登记代理机构健康发展。
  
  四、各分局要认真组织落实总局文件要求和市局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门工作联系人。市局注册分局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及时通报有关整治工作的重要情况。请各分局于9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局注册分局。
  附件:1. 《关于开展整治企业登记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09]255号)(略)
  2. 《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3. 《中介机构统计表》(略)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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