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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民政部
【发文字号】 民办函[2010]167号
【颁布时间】 2010-07-27
【实施时间】 2010-07-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1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了交流各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工作,民政部拟于2010年10月中旬召开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为了做好此次会议的筹备工作,经部领导同意,现请你们提供以下材料: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文件
  近两年(2009-2010)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以及民政厅(局)和相关政府部门出台的有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突破性、引领性、指导性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地、县级党委政府出台的特别重要的文件也可以收录。每省限报10个。
  
  二、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文件
  近两年(2009-2010)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有关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具有突破性、引领性、指导性的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地、县级党委政府出台的特别重要的文件也可以收录。每省限报10个。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及亮点分析
  近两年(2009-2010)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成绩、经验、问题和今后发展的思路。字数3000字以内。
  同时,请提供具有一定创新性、引领性、前瞻性、操作性的工作亮点。亮点材料,一事一个条目,每省限报8个,每份材料控制在1000字以内。
  以上材料将汇编成册,供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交流。请各地于8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网传至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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