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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教委、财政局,各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基地: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0年“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申报和发布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0号)精神,今年,中央财政将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在中西部省市支持实施“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农村教师培训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骨干教师,其中县镇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低于三分之二。。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教育部、财政部“中西部项目”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实际,精心规划设计培训子项目。采取骨干教师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教师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于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对我市27000余名农村骨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通过培训大力提升农村教师的专业素养、教学水平和辐射能力,为我市农村地区培训一批名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在课程改革、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提高全市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为建设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促进教育改革提供师资保障。 三、培训项目 (一)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 组织我市6所高师院校师范生,协调我市部分免费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进行顶岗实习支教,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作为培训对象,遴选市内外高水平师范院校与优质中小学,采取集中研修和“影子教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3-6个月的脱产研修,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培养一批在农村教育中发挥辐射作用的名师和学科带头人。 (二)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 遴选高水平师范院校、综合大学和教师培训机构,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对农村中小学学科教师进行为期10-15天的短期培训,重点实施农村学校教学能手培训,农村学校音体美、艺术、科学、信息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三峡库区、民族地区教师培训,农村骨干班主任培训,着力解决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和专业能力的发展,为农村学校培养一大批教学能手。 (三)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 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优势,面向全国遴选具备资质的高等学校和远程教育专业机构,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培训以学科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帮助农村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现实问题。采取混合学习方式,做到教师线上学习、线下集中研讨和在职学习相结合,培养教师远程学习的习惯和能力,让更多农村地区教师共享优质培训资源。 根据教育部规定的三大培训项目,我市在调研的基础上共设置了9个培训子项目报教育部和财政部审批,具体项目规划见附件1。 四、项目招标 (一)培训机构遴选范围 “中西部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项目需要,采取招标或邀标方式,遴选各子项目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培训机构遴选范围包括省域内外高水平院校、具备资质的公办和民办教师培训机构以及优质中小学。置换脱产研修承担机构须包括省域外教育发达地区的高等师范院校与优质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任务优先遴选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成员单位,国家推荐、认可的远程教育专业机构承担。 (二)培训项目招投标程序 1.制定规划。根据项目要求,7月15日前,组织专家全面开展调研,召开项目论证研讨会,并依据实际需求规划制定我市“中西部项目”的培训子项目。 2.发布信息。7月20日,通过市教委网站公布我市“中西部项目”的子项目规划表,发布招标信息。 3.投标申报。具备资质的单位根据子项目规划,结合自身特点优势,选定相应子项目和学科,拟定申报方案,于7月30日前提交投标材料。 4.专家评审。市教委、市财政局对投标资料进行初审,并于8月6日前对初审合格的单位和材料,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 5.项目定标。按专家组综合评审排名,报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各子项目各学科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同时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