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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秘[2010]197号
【颁布时间】 2010-04-27
【实施时间】 2010-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4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地震灾区在皖应届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当前正值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的关键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做好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地震灾区在皖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灾区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确保他们顺利就业,省教育厅决定对在皖灾区毕业生提供对口帮扶,做好就业援助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灾区毕业生就业工作。各校要把做好灾区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抗震救灾援助工作中一项重要的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国家、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帮扶灾区毕业生就业就是支援抗震救灾的意识,紧急行动起来,按照“优先安排、重点推荐、保障上岗”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灾区毕业生顺利就业。
  
  二、做好灾区生源和应届毕业生的统计普查工作。各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要做好灾区生源和应届毕业生统计工作,尤其要准确了解灾区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并填报灾区生源和毕业生情况统计表(附件)。
  
  三、进一步加强未就业灾区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各校在深入了解灾区未就业毕业生信息的基础上,要做到“一对一”重点帮扶,并开展心理辅导,组织灾区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活动,确保有就业愿望的灾区毕业生都能在离校前落实工作岗位。各校要对经济困难的灾区毕业生发放一定的求职补助,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高校的关怀传递给每一个受灾毕业生。
  
  四、为灾区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的就业服务。各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要对灾区毕业生开通就业“绿色通道”,为灾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档案转递、户口迁移、改派等手续时提供便利,减免相关费用,对灾区毕业生的择业期限和改派期限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
  附件:青海玉树灾区在皖生源和应届毕业生统计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青海玉树灾区在皖生源和应届毕业生统计表
  院校名称:
  
  

灾区生源总数

 

灾区应届毕业生数

 

灾区应届未就业毕业生数

 

高校拟采取的帮扶措施

 

高校联系人

 

高校联系电话

 


  请各校务必于4月30日前以e-mail形势将数据报送至厅高校学生处和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联系人:史会民
  联系电话:0551-2866812
  e-mail:shihm@ahedu.gov.cn
  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彭飞
  联系电话:0551-3608886
  e-mail:pengfei@ah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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