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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前政办明电[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4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水稻育秧和蔬菜大棚保温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
  
  近日,一股强冷空气影响我省大部分地区,受其影响,未来72小时内我县将出现降温、降水天气。过程降温幅度可达6度-8度,平均气温5度左右,最低气温1度左右,比历年同期低6度左右,给我县春耕生产造成严重影响,为有效应对低温灾害,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低温天气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提早做出应对措施,加强温室管理,防止冻害发生。
  
  二、各乡(镇)、场要通过乡(镇)、场干部和农业科技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明传发电员入户指导的方式,引导农民群众通过对水稻育秧和蔬菜大棚加盖二层膜、增加取暖设备等方法,使棚内达到适宜温度,保证水稻和蔬菜秧苗的正常生长。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获取极端天气信息,并利用各种方式向农民群众发布,为农业生产提供气象安全保障。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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