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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锡署办发[2010]51号
【颁布时间】 2010-04-27
【实施时间】 2010-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5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锡林郭勒盟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接上页]

  11.提高电子监察效能。做好电子效能监察软件升级开发工作,使电子效能监察覆盖项目审批全过程,所有违规审批都得到处置,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监控监督机制。
  
  12.加强载体建设。要以锡林郭勒政务门户网为纽带,建立乡镇、街道、社区网上服务平台,实现网络联通。要加大投入,保证网络建设和维护所必需的资金,确保网络运行。要借助数字电视、手机短信、led屏幕、农村电视和广播平台,整合社会信息资源,多渠道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提高政务公开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确保信息网络满足行政服务和电子效能监察的工作需要。对于政务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也要制定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在内容保障、内容更新等方面制定具体规定,并用软件固定下来,定期进行考核。
  
  五、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3.加大评价考核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抓住政务公开的关键领域开展督促检查,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价,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提高督促检查实效。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考核评价机制,明确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
  
  14.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方面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内容、责任追究程序等,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认真处理。对由于不公开引起行政诉讼、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15.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和队伍建设,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同时要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16.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和人员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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