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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服[2010]12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7
【实施时间】 2010-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5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红山森林动物园门票价格的批复


  
  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管理处:
  
  你处《关于红山森林动物园门票价格调整的申请》(宁园动[2010]17号)收悉。
  
  近年来,你处投入大量资金,建成了动物表演馆和澳洲动物展区,扩建了熊猫馆,引进了大熊猫、黑猩猩、火烈鸟、金丝猴、小熊猫等珍稀名贵、观赏价值高的动物种群。根据南京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成本监审结果,红山森林动物园2008年和2009年票次养护成本分别为36.04元和39.46元。为支持动物园的可持续发展,弥补建设资金和管养成本费用的缺口,经研究,同意红山森林动物园门票价格由30元/人次调整为40元/人次。新票价从2010年5月10日起执行。
  
  你处应提前做好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自觉地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此复。
  
  
南 京 市 物 价 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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