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10]82号
【颁布时间】 2010-04-27
【实施时间】 2010-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5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七)国家司法考试处。
  监督检查全区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全区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复核、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和司法行政系统高等职业教育工作。
  (八)司法鉴定管理处。
  监督检查全区司法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名册编制和公告;负责自治区级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工作。
  (九)法制处。
  组织起草和参与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计划财务装备处(审计处)。
  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经费、资产管理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政治部(警务部) 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承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和交流意见;负责机关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厅直属院校工作。
  政治部(警务部)内设人事警务处、组织培训处。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四、人员编制
  自治区司法厅机关行政编制为122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政治部主任(副厅长级)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5名(含政治部(警务部)副主任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5名。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二)自治区劳动教养管理局(戒毒管理局)为自治区司法厅管理的处级行政机构。
  (三)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事业单位,其原使用的10名司法专项编制划入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对外保留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牌子。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