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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0年安全培训班计划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10〕33号)安排,决定举办一期安全生产监管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部分重点市(地)安全监管部门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行政执法职责; 2.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4.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及应用; 5. 行政执法实务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8月16至20日(8月16日报到)。 培训地点:辽宁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地址:大连市中山区白云街66号大连桃源酒店)。 乘车路线:火车站可乘2路公交车到桃源街站下车,过马路向东走100米即到;机场可乘701、710路公交车至青泥洼桥,换乘2路公交车到桃源街站;码头可乘13路公交车直达火车站,下车过地下通道转乘2路公交车到桃源街站。联系人:赵宴荣、赵洪,联系电话:0411-82397888(总机)、82681751。 四、其他事项 1.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8月6日前将汇总后的参训人员名单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人:郝红;电话:010-64463627、64463870〈传真〉)。 2. 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发安全生产专题业务培训证书。请学员报到时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 3. 培训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支付,食宿费自理。 附件:1. 安全生产监管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班计划名额分配表 2. 安全生产监管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二○一○年八月二日 附件1 安全生产监管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班计划名额分配表
附件2:安全生产监管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人: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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