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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办明电[2010]94号
【颁布时间】 2010-08-03
【实施时间】 2010-08-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7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8月2日召开的全省防汛抗洪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迎战新一轮强降雨过程,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意见,现就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洪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全省防汛形势的严峻性
  前段时间由于连续降雨,全省土壤含水量已经基本饱和,水库已达到警戒水位,有些水库已经没有蓄水能力。据气象部门预报,从8月4日至7日全省大部地区将有一次强降雨过程,最大降雨量将达300毫米以上,因此,全省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已经到了最紧要的关头。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要紧急行动起来,认真应对,坚决打赢这场防汛抗洪攻坚战,确保全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切实把防汛抗洪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及早做好危险地区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各地要把水库安全作为防汛抗洪的重中之重,对大中型水库要死看死守,加快泄洪,确保水库蓄水量在安全线以下;对小型水库要立即清干库容,确保水库安全。同时要做好库区下游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要加强与驻军部队、武警部队的联系,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要立即进入备战状态,确保随时投入应急抢险任务。要做好电力、通讯、交通、医疗等各项保障工作,做好各类抢险救灾物资的准备,做好灾后生活和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三、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要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将当前面临的严重汛情如实告知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广泛做好避险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应对这次强降雨过程是对全省各级干部的一次严峻考验。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行政一把手是防汛抗洪的第一责任人,出差在外的要立即回到工作岗位。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各种应急事件,确保万无一失。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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