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通辽市政府
【发文字号】 通政办字[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03-01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8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2010年设施农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加强产品销售
  产品销售是决定设施农业发展质量和效果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设施农业产品市场复杂多变,一家一户无法把握和适应,因此,各地必须把产品销售放在与设施农业建设和产品生产同等重要的位置,精心组织,突出抓好。一是大力开拓市场。各地要在加强产地销售市场建设的同时,组织人力,广泛开展市场考察,了解掌握市内外市场需求及生产发展情况,找客户、拉订单、建立销售网点,努力做到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农牧业信息网络和举办洽谈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加大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提高产品市场知名度,促进销售。二是积极培育壮大产品营销队伍。要在设施农业产区培育和扶持发展农产品销售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及经纪人,壮大营销队伍,拓展销售渠道,增强销售能力。同时,继续支持发展设施农业产品加工、包装、储藏保鲜企业,延长销售时间,缓解销售压力。三是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以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为依托,以设施农业小区为单位,统一考察市场、统一作物及品种、统一安排种植时间、统一育秧、分户栽植管理、统一组织销售。实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促进生产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做到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今年要从千亩以上小区抓起,总结经验,逐步扩展。四是抓好品牌建设。要积极培育品牌、创名牌,以此提高产品知名度,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销售。五是搞好相关服务工作。农牧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农牧业信息网络作用,做好市场信息的搜集整理发布及产品推介。交通、商务、商检等部门要在产品运输、出口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六)抓好产品质量安全
  产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国内外市场准入的前提条件,也是关系设施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环节,必须加大工作力度,予以保证。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及旗县市区两级监管机构的能力建设,在已经建立监管机构的基础上,按工作需要配齐监管人员。旗县市区要同时配备相应的检验检测设备,并落实监管责任和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以农药为主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杜绝禁用投入品的使用,加强对限用投入品使用的技术指导和监管,大力推广无毒植物性、生物性农药及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三是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四是加快推行标准化生产。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对设施农业产品都要分别制(修)订生产技术规程,并做好相应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及监督,保证规范操作,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今年,设施农业建设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是完成全年任务的关键。因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把设施农业建设作为农村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专项推进”。一是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市、旗县市区、苏木镇政府要继续把设施农业建设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市里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委、政府分管农村工作的常委、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发展设施农业领导小组”,各旗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专门的工作机构,及时协调解决任务落实和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继续实行设施农业建设档案管理制度。旗县市区都要制定2010-2015年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和2010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建设任务及具体保证措施,力争2011年农区户均达到一亩设施农业。新建小区要有分布图及小区名称、现状、新建规模等相关资料,农户零散建设的要有地点、户名、建设面积等相关信息登记表。三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市及旗县市区两级农牧业部门要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并指定一名班子成员专抓此项工作。同时要继续加强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专门工作机构的工作力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问题。市发展设施农业领导小组将分别在4月末、7月末和9月末检查并通报各旗县市区建设任务落实和建设进度,12月上旬组织考核验收。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