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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发展壮大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按照“一队多能、覆盖城乡、巩固提高”的原则,全面提升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水平。年内,各区完成1个、各县完成2个“有1-2辆消防车和充足器材、有车库、有5至10名队员、有正常经费保障”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已建成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全部按照新“四有标准”提升建队质量。各县区消防文职人员不少于8名,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从事消防宣传。巩固现有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伍,每队队员不少于25名。积极推进消防巡防一体化、保安消防一体化工作,年内50%的队伍达标,20%的城市社区巡防队伍配备消防电动巡逻车。广泛发展群众性志愿、义务消防组织,最大限度地拓展基层消防力量的覆盖面。 (三)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高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8.保障消防事业经费投入。全面落实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标准。市本级消防业务经费增长比例不低于10%,县区级业务经费不低于65万元。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消防文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基本社会保险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不低于城市维护费(城乡社区事务费)总额的8%。 9.加快消防队站和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城镇消防规划及年度计划,加快队站建设步伐。年内,市区开工建设消防指挥中心,建成战勤保障大队和特勤中队并投入执勤,开封县、杞县完成新队建设任务,兰考县、通许县完成队站扩建改造任务,禹王台区完成精细化工园区消防站征地任务,开发区完成杏花营消防站征地任务。尉氏县消防站和鼓楼区消防站必须于2010年5月份和8月份前投入执勤。 10.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9〕59号文件精神,以公安消防队伍等专业力量为依托,建立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年内,市本级完成应急救援综合培训基地建设工程立项任务,各县建成综合应急救援队。各县装备器材投入经费不低于70万元,重点配备防护、侦检、救生、破拆、堵漏等抢险救援器材。 11.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按照新颁布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河南消防部队装备建设三年规划》要求,淘汰4辆超期服役消防车,市本级购置消防车10辆,尉氏县、杞县各购置大吨位水罐车1辆,兰考县、杞县、通许县各购置消防宣传车1辆。加大高科技消防装备投入,配齐43种个人防护装备,所有现役中队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于2010年10月底前达到部颁标准。 (四)切实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2.深化社会消防宣传。将消防知识技能纳入义务、学历和职业教育内容。进一步深化“五进”宣传工作,各县区配备1辆专用消防宣传车,组织宣传小分队,每月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开展错时宣传不少于20场次。继续推进橱窗、标牌工程建设,完成90个消防宣传橱窗、900个宣传标牌建设任务。继续在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大力开展“三提示”主题宣传。深化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招募消防志愿者10万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的作用,开辟消防宣传专栏,不断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精心组织“11.9”消防宣传周、“全警进社区,消防大宣传”、“警官进校园,培训送平安”等重大宣传活动,营造消防工作浓厚氛围。 13.切实做好消防技能培训。教育、文化、劳动、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公安等相关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育、职业培训、上岗培训之中。消防部门强化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和从业人员全员消防技能培训,培训人数不得少于20万人。劳动部门着力抓好对特殊工种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公安派出所全面展开对农村治保主任、消防协管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二o一o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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