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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强重大危险源工程的辨识与施工管理,完善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与备案管理,规范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查的内容和程序,完善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确保重大危险源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四、完善制度,做好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安监等相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年至少四次组织并邀请专家参与对建设工程领域开展的联合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解决建设工程领域施工中的重大安全隐患。 (二)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八个百分之百”,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针对建设工程领域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多发事故类型,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巩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督促企业加大对隐患排查及整改力度,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重大隐患等级建档、公示、公告、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建设行为,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做到惩教并重,标本兼治,切实抓好重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 (三)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工作,制定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建设工程参加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物资、设备,定期组织演练。 五、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监管新方法 (一)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要重点推行安全标准化、精细化、人性化、信息化、扁平化等“五化”管理模式,打造一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精品工地,不断规范施工现场硬件建设,规范流程和管理制度,强化软件管理,形成以政府引导为基础、企业管理为主体、工程项目为落脚点的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 (二)加大建设工程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一是要组织开展对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考核工作和教育轮训工作。二是全面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严格考核管理制度。三是着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为抓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安全培训工作效率和质量,将安全操作基本技能和安全防护、救护基本知识作为2010年施工现场操作人员的重点培训内容。 六、加大力度,严格建设工程领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要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事故发生后瞒报,逃匿行为的惩罚力度,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二○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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