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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工商局
【发文字号】 鄂工商函[2010]20号
【颁布时间】 2010-03-03
【实施时间】 2010-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0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3.15”有关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二)坚守岗位,加强12315热线开通期间的值班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12315工作机构及信息化工作机构,在12315热线开通期间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值班,各基层单位要统一安排人员,值班备勤,以保证及时处理各类申诉举报。
  (三)加强协作,认真妥善处理好申诉举报的案件和问题。各地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方案,各司其职,处理好消费者申诉举报,重点要处理好跨地区、跨部门、群体性、重复性以及涉农等重大申诉举报案件。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的申诉举报,要依法及时处理;对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申诉举报,要迅速转交其他部门处理,并主动做好配合工作。省工商局将跟踪督办,确保每一件申诉举报的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如在此项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工商局相关部门沟通。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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