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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佳木斯市政府
【发文字号】 佳政办发[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3-03
【实施时间】 2010-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0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筹备黑龙江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3、设计并制作省民运会会徽、宣传标语等。
  4、在省民运会期间,协调各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和民族体育。进行新闻媒体专访和赛会盛况的报道。
  (三)接待组。
  组 长:
  刘东海 市接待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
  贯昌奉 哈铁佳木斯站站长
  宁可瑞 佳木斯机场管理公司经理
  张加平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朱永贤 市民族宗教局调研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省民运会期间参会人员的食、宿、行等有关工作。依民族习惯做好参会人员的食宿安排和各代表团返程票务工作。
  2、做好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及兄弟省市应邀客人的接待工作。
  3、负责开幕式、闭幕式文体演出外地演职人员的接待工作。
  4、对接待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做到文明、热情、礼貌、周到服务。
  (四)大型活动组。
  组 长:
  张伯维 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组长:
  高 健 市教育局副局长
  颜秀华 市文化局工会主席
  主要职责:
  1、负责协同办公室做好开幕式、闭幕式仪式程序的安排落实。
  2、负责开幕式、闭幕式、民族大联欢的总体策划,大型文体表演的创编、排练和演出工作。
  3、负责协同竞赛组做好闭幕式颁奖工作。
  4、负责做好文艺排练和大型活动经费的预算工作。
  (五)竞赛组。
  组 长:
  张玉霞 市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
  刘学东 市体育局副局长
  高 健 市教育局副局长
  董建民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
  1、负责向省民委和省体育局汇报并确定比赛规程和工作方案。
  2、负责秩序册编排和赛会组织工作。
  3、负责提出比赛场馆的工作要求,对场地和比赛器材进行检查,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4、负责参赛代表队的联络衔接工作和裁判员、工作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抽调裁判员和赛会裁判工作等。
  6、负责我市所有参赛项目各运动队训练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考核、测试、参赛工作。
  7、负责各项目器材、裁判员、工作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经费预算工作。
  8、负责各项目成绩统计、汇总及归档工作。
  9、负责为宣传组提供竞赛信息。
  (六)安全保卫组。
  组 长:刘岳森 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单明辉 市信访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省民运会总体安全保卫方案。
  2、负责做好开幕式、闭幕式和场馆、驻地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省民运会期间交通秩序保障工作。
  4、负责各赛区安全保卫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5、负责对比赛场馆、设施进行消防检查、验收。
  6、负责赛会期间的信访工作。
  (七)医疗卫生组。
  组 长:张立斌 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桐振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省民运会期间医疗、卫生防疫工作方案。
  2、负责制定省民运会期间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应急预案。
  3、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赛场及驻地医疗救护、公共卫生、食品卫生、疫情控制等工作。
  4、省民运会期间派医疗骨干进驻有关宾馆、饭店,搞好医疗服务工作。
  5、负责现场急诊、急救。
  (八)交通组。
  组 长:单 利 市交通局局长
  主要职责:
  1、负责省民运会各代表团和裁判员、工作人员、演职人员用车的安排、调度。
  2、负责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
  3、负责配合安全保卫组发放车辆通行证。
  (九)志愿者服务组。
  组 长:王献宇 团市委书记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省民运会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调配工作。
  2、负责根据组委会各部门、各竞赛场馆的需要,派遣志愿者为大会提供服务。
  3、负责各代表团的接、送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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