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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结合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情况,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罗 宁同志 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杨梦龙同志 副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财税、金融、统计、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市监察局(纠风办)、财政局、统计局、行政学院、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国防教育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金融服务办公室(政银合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政务服务局、粮食局、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城市商业银行、黄果树机场管理公司。 联系军队、预备役部队、工商联(商会)、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保险公司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王廷恺同志 副市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信访、社会治安管理、旅游发展、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办公室、中小企业局)、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屯堡景区管理处、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政府驻外联络处(办事处)、物资总公司。 联系武警、消防、军工、国家安全、质量技术监督、邮政、电信、移动通信、无线电管理、供电、石油、保密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张宜微同志 副市长,负责社会事业、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文化和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视电影局、档案局、安顺学院、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安顺电大。 联系红十字会、文联、社科联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山林同志 副市长,负责农村发展、民政、交通、民用航空产业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委员会、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对口帮扶办公室)、水利水电移民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机服务中心、农业区划办、烤烟办、中草药办、蔬菜办、农科所、“双拥”工作办公室、区划地名办公室、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复退军人安置工作办公室、民用航空产业基地建设、交通建设投资公司、安顺汽车运输公司、公交总公司。 联系公路管理、铁路、烟草、气象、水文、残联、智力支边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罗建强同志 副市长,负责城乡建设、城市电网建设、建设用地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方面工作)、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人民防空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供水总公司。 联系市供电局(城市电网建设方面工作)。 罗荣彬同志 副市长,负责科技、民族宗教、资源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地质灾害、测绘等方面工作)、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台湾事务办公室、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统战、对台、党史研究、台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王 婷同志 市长助理,兼任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协助杨梦龙同志、罗建强同志工作。 杨贵力同志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领导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临时机构负责人随上述分工进行相应调整。 二○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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