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颁布时间】 2010-03-03
【实施时间】 2010-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1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度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北省2010年会计管理工作计划》,全省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分两次举行,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下半年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组织修订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拟试行无纸化考试,考试的组织形式、报名方式、考试时间等另行通知。为做好2010年度上半年的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组织形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各市(州)财政局负责本辖区的考务工作。各市(州)应根据所属县(市、区)报名情况,合理确定县级考点设置方案,并于考试15日前报省财政厅备案。
  
  三、考试报名
  (一)2010年度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6日-15日(报名期间双休日照常工作)。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属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报名工作由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统一组织,不委托代理报名或设立代理报名点。省直考点报名工作由省会计考办统一组织,省会计学会负责办理报名工作的具体事项。
  为了方便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报考,报名人数在200人以上的高等院校,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属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可以上门设立临时报名点,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报名。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要填写《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并携带身份证和同底1寸免冠照片两张。其中:符合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条件的考生,还需凭学历或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进行免试资格审查。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查免试科目条件。审查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条件时,可通过各级政府的教育网站核对毕业证书编号或相关信息。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6月5日上午8:30-10:00
  《会计基础》:
  6月5日上午11:00-12:30
  《初级会计电算化》:
  6月6日、19日、20日、26日、27日,考试时间60分钟,具体场次、时间由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考区考点的计算机数量和参加考试人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在管理系统初级电算化考试管理模块中予以正确设置,考生参加考试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
  (三)考务日程
  1.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报名截止后15天内,将考生报名信息录入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并在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区合并、考试统计和考场预测工作。
  2.考试前10天开始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凭介绍信于考试前2天领取考试试卷。其中,恩施、宜昌、十堰、神农架林区可于考试前3天领取考试试卷。各地要按规定做好试卷保管工作,严格保密制度,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4.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结束后5天内完成录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答题信息卡和导入《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信息,审核无误后,在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中将全部考试信息上报省财政厅。
  5.省财政厅于全科考试结束后30天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政务门户网站www.ecz.gov.cn或湖北省会计学会网www.accahb.com 查询考试成绩。
  6.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后的第20日起,可凭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参考书目
  考试参考书目:2008年6月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湖北省会计学会按财政部新大纲编写的《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列辅导教材》(2009年修订、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五、考试收费
  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文件(鄂价费[2005]64号)规定执行。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考试报名费为每科4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报名费为60元。其中: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考前10日内按每人每科10元向省会计考办缴纳考务费(包含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