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政府
【发文字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55号
【颁布时间】 2009-12-23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2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昆路(老320国道)小石坝至小哨段道路临时交通调整的公告

现公布《关于贵昆路(老320国道)小石坝至小哨段道路临时交通调整的公告》,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贵昆路(老320国道)小石坝至小哨段道路临时交通调整的公告
  
  

  
  为确保昆明新机场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贵昆路(老320国道)小石坝至小哨段实施临时交通调整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在贵昆路(老320国道)与哨关公路交叉路口中断贵昆路(老320国道)的机动车通行(公交车、昆明新机场建设指挥部核发通行证的施工车辆除外),过往车辆可从哨关公路、昆曲高速公路、东绕城高速公路、昆石高速公路、石安公路等周边道路绕行。
  
  二、自2010年1月1日起,贵昆路(老320国道)小石坝至小哨段禁止教练车行驶。
  
  三、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应当按照规定,在中断通行和禁止教练车行驶路段设置交通标志、标线;过往车辆、人员应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确保交通安全;对未按交通标志、标线通行,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