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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经信市场[2010]207号
【颁布时间】 2010-03-03
【实施时间】 2010-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2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二届广东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博览会招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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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月16日(星期五)在昆明举办第三场推介会,省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协助邀请云南省区域内(包括贵州、广西等)采购商、专业市场和媒体代表150人左右,组委会招展组负责配合组织部分有行业代表性的外资参展企业20家左右,携带产品参加,以午餐或晚餐推介会形式进行;
  4、4月23日(星期五)在重庆举办第四场推介会,省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协助邀请区域内和四川省的采购商、专业市场和媒体代表150人左右,组委会招展组负责配合组织部分有行业代表性的外资参展企业20家左右,携带产品参加,以午餐或晚餐推介会形式进行;
  5、4月30日(星期五)在沈阳举办第五场推介会,省政府驻沈阳办事处协助邀请区域内(含东北三省)采购商、专业市场和媒体代表200人左右,组委会招展组负责配合组织部分有行业代表性的外资参展企业20家左右,携带产品参加,以午餐或晚餐推介会形式进行。
  (三)省内工商对接会。
  1、3月16日(星期二)在东莞举办外博会推介会暨服装、鞋帽工商对接会,招商组牵头,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纺织协会、批发市场行业协会等具体负责邀请区域内采购商、专业市场代表150-200人,组委会招展组负责配合组织参展生产企业50家,携带产品参加,进行对接洽谈和互动交流;
  2、3月30日(星期二)在东莞举办外博会推介会暨食品饮品、餐厨用品、日化用品工商对接会,招商组牵头,省食品协会、商联会、百货商业企业协会等具体负责邀请区域内采购商、专业市场代表150-200人,组委会招展组负责组织参展生产企业50家左右,携带产品参加,进行对接洽谈和互动交流;
  3、3月31日前在顺德区举办外博会推介会暨家用电器、消费电子用品工商对接会推介会,招商组牵头,省家电商会、企业联合会、省物流行业协会(《物流》杂志社)等有关协会负责邀请区域内采购商、专业市场代表150-200人,组委会招展组负责组织参展生产企业50家左右,携带产品参加,进行对接洽谈和互动交流;
  4、4月9日(星期五)在广州举办外博会推介会暨家居饰品、玩具礼品工商对接会,招商组牵头,省连锁经营协会、老字号协会、零售业商会等负责邀请区域内采购商、专业市场代表150-200人,组委会招展组负责组织参展生产企业50家左右,携带产品参加,进行对接洽谈和互动交流。
  (四)组织签约项目和签约仪式。
  1、各相关单位、办事处、协会按照签定的协议要求相应组织签约项目,并于5月20日前按照规定格式将汇总的签约项目表格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签约统计小组);
  2、由签约统计小组负责筛选上台签约项目,并于6月2日前将签约信息反馈有关单位,有关单位按照最终确定的上台签约项目通知并落实签约双方人员,确保6月18日开幕式签约仪式时签约人员按时到位;
  3、由签约统计小组统筹策划现场签约仪式,并按合同金额大小和重点采购项目共约160对进行排序,各采购分团联络员按照签约座次排序表组织实施。
  (五)采购商接待。
  各相关单位、办事处、协会于5月15日前将参会采购商名单报送组委会招商组,组委会招商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统筹协调采购商接待工作,分配采购商礼遇名额(另文下发),列入接待礼遇的采购商,具体接待档次和经费补贴按组委会秘书处制定的接待方案划分的类别执行。
  
  四、招商签约指标分配
  集体签约的项目共160个左右,由招商组按各部门和企业上报的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其他未参加集体签约的项目可自行安排签约或在场外签约,计入大会总成交成果。
  (一)省外经贸厅负责邀请外资采购商和贸易商(含省内省外)500家,共落实80个签约项目;
  (二)省旅游局负责邀请行业采购商100家,共落实30个签约项目;
  (三)省国资委负责邀请系统内采购商200家,共落实30个签约项目;
  (四)各行业协会负责分别邀请采购商(行业内和会员)100家(共约1200家),分别落实20个签约项目(共约240个项目);
  (五)省政府7个驻外办事处负责分别邀请省外(区域内)采购商各100家(共约700家),各落实10个签约项目(共约70个项目);
  (六)21个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积极配合外博会招商工作,分别邀请50家采购商(辖区内,共约1000家),分别落实10-20个签约项目(共约300个项目)。
  
  五、其它事项
  (一)设立品牌采购商展示洽谈展位。
  组委会在展场二楼设立采购洽谈区域,共3000平方米(100个展位、1000平方米洽谈区域)。省外或省内大型采购商均可自愿申请(免摊位费,特装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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