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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漯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漯政[2009]92号
【颁布时间】 2009-12-23
【实施时间】 2009-1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2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烟叶生产收购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各乡镇不断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发展优质烟叶生产,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决定对临颍县杜曲镇人民政府、王孟乡人民政府、固厢乡人民政府、巨陵镇人民政府,舞阳县保和乡人民政府、太尉镇人民政府,郾城区裴城镇人民政府、李集乡人民政府,召陵区老窝镇人民政府等9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2010年烟叶生产收购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为我市烟叶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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