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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经办轻纺[2009]91号
【颁布时间】 2009-12-23
【实施时间】 2009-1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3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五、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食品行业自律
  
  行业协会要在食品行业大力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条例》,倡导和树立守法遵章、诚实守信的行业风气,通过建立健全行规行约制度,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普法教育,宣贯食品安全标准,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质量承诺及质量安全互帮互学,推广行业企业先进管理经验等活动,指导和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影响作用,进一步加强食品行业自律,配合政府、帮助企业落实食品安全工作。
  
  六、落实食品安全整顿任务,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各地经委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09〕28号)精神和11月26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总结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特别要根据当前食品安全形势需要,结合本地实际,督促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或组织重点检查,坚决排查隐患。要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认真加以整改。要研究制定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明确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重点和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地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测和通报制度,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要积极配合质量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典型违法案件,加大曝光力度,及时依法处置。要加强舆论正面宣传和引导,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请各地经委于2010年1月1日前,将本地区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结和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报送省经委轻工纺织处(联系人:宋加斌,联系电话:028-86265840,传真:028-86265103,电子邮箱:scsjwsjb@163.com)。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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