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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通辽市政府
【发文字号】 通政办字[2010]29号
【颁布时间】 2010-03-01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4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通辽市2010年加快肉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接上页]
(五)加强以牛冷配改良为重点的技术服务与支撑
  1、市旗两级财政要对牛冻精和改良器材车辆更新实施补贴。从今年起,全市黄牛冷配所需冻精和液氮费由市旗两级财政承担;利用三年时间将全市液氮运输车和液氮罐全部更新,每年更新三分之一。
  (1)全市计划年内冷配母牛50万头,按头均1.5支冻精,每支冻精5元计,需380万元;
  (2)更新液氮罐1000个,每个罐按1500元计,需150万元;
  (3)更新运输车15辆,每辆车按10万元计,需150万元;
  以上三项共计680万元,按1:1比例分担,市旗两级财政各承担340万元。
  2、要加强对配种员的技术培训和行业管理,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基层防疫体系建设,强化责任,适时防疫,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
  (六)加强以秸秆加工利用为核心的饲草料生产
  1、搞好秸秆加工、调制、贮运等适用先进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力争在秸秆转化利用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市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秸秆加工、调制、贮存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针对不同地区提出科学合理的加工调制模式,探究将秸秆经过加工调制后再行贮运销售的可行性。
  2、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2010]1号文件中扶持牧区发展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草牧场的草畜平衡和有偿流转机制,鼓励和引导农牧民加强对天然草牧场的保护和建设,实现草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要积极建设稳产高产的人工草地和青贮饲料地,大力发展避灾型畜牧业。
  3、鼓励饲料企业加强肉牛专用饲料的研发,筛选和推广一批肉牛养殖所需的微生物制剂等饲料及添加剂,倡导和推行补饲精料,缩短肉牛出栏周期,提高个体产出率。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
  (一)成立专门机构全力推进。市政府成立推进肉牛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业局。将牛产业发展任务纳入考核各旗县区工作实绩指标体系,推行目标化管理,实施政府一把手工程;加强督查指导和考核验收。各旗县区也要组建相应的领导机构和技术服务队伍,在饲养管理、疫病防治和配种服务等方面提供物质支持和技术支撑。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财政安排引导性养牛专项资金1000万元;各旗县区在保证上述扶持资金基础上,还要继续在基础母牛扩繁等方面予以支持。在加强示范村(场)建设的同时,还要鼓励广大农区开展秸秆养母牛和发展育肥牛生产。市与旗县区要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养牛贷款,以确保肉牛产业发展目标的实现。金融部门要安排养牛贷款5亿元。
  (三)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农牧部门要成立专项推进办公室,落实各项建设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分项推进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技术指导和服务等工作;发改、财政等部门要积极为发展黄牛产业立项目、争资金,共同促进黄牛产业发展;金融部门与旗县区政府和农牧部门要做好衔接工作,出台具体的贷款办法,切实安排落实扶持肉牛业发展所需贷款;要加大对肉牛业专项推进工作进展和典型建设情况的宣传报道,引导农牧民转变生产经营理念,实行建设养牛、科学养牛,做大做强肉牛产业,为农牧民增收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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