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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完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用人机制。优化技术队伍结构,面向社会招聘区(市)、镇(街)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建立完善全员竞聘,以岗定人、绩效考核、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行岗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一支以医学专业为主、职业化、高素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 加强人才培养,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制定人才培养中长期计划,鼓励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和专业技术水平。建立技术服务人员进修学习和培训制度。“十二五”期间,结合国家实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工程”,制定我市技术人才培养计划,力争由政府出资,每年选派10-15名区(市)和镇街技术骨干到上级服务机构或医疗单位进修学习。市、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每年要围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技巧、b超、临床检验等内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先进服务理念、精湛服务技术、良好服务态度的计划生育技术标兵。 (四)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提高优质服务质量 继续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市)、优质服务先进镇(街)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模范村(居)创建活动,把创建活动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利益导向机制、推进生育关怀活动、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结合起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再上新水平。要结合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模范村(居)创建标准,严格落实优质服务先进区(市)、镇(街)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模范村(居)动态管理制度,对工作出现滑坡特别是连续出现滑坡的,要按照管理层级,取消其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称号。各区市每年要对本区市优质服务先进镇(街 )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模范村(居)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实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主动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优质服务提质提速摆上民生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主动与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有效利用各方资源,共同推动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创新发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实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的重要载体。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投入,确保各项免费技术服务经费投入到位,有条件的区市要逐步拓展免费服务项目,确保育龄群众人人享有优质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服务。 (三)加大检查督导。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将优质服务提质提速作为今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规划目标,定期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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