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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湘教通[2009]546号
【颁布时间】 2009-12-24
【实施时间】 2009-1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5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度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

[接上页]

  3、学校、县(市、区)、市(州)和省在公示候选人名单时要设置举报信箱、电话。对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必须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在原公示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布。
  
  4、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负责,从严把关,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防止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5、学校要为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建立完整的学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档案,并保存3年,随时备查。
  
  各市州教育局请于2010年1月30日前将评审结果正式行文上报省教育厅,《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样表附后)、典型材料及市州评审原始投票记录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并上报。凡未按期报送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材料的单位,过期不予办理,其评选名额作废。联系人:扶勇军;联系电话(传真)0731-84715494;邮箱:4714912@163.com。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名额分配表
  
  2、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名额分配表
  
  
市州名称 名额数(人)
长 沙 市 4
衡 阳 市 4
株 洲 市 2
湘 潭 市 2
邵 阳 市 4
岳 阳 市 3
常 德 市 3
益 阳 市 3
郴 州 市 2
张家界市 1
娄 底 市 3
怀 化 市 2
永 州 市 3
自 治 州 1
合计 37

  
  附件2:
  
  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
  
  __________(市、州)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____学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所在班级   现任职务   政治面貌  
家庭住址  
家长姓名 父亲/母亲   工作单位及职务(或职称)  
   
获 奖 情 况  
主 要 优 秀 事 迹  
学校 推荐 意见 校长签名: (公章)年  月 日
县市区评审小组意见   评审小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市州评审小组意见 评审小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年  月  日
省教育厅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  日
备注  

  
  注:1、本表原件在完成审批手续后存入学生档案,学校和审批单位留复印件存入文书档案;
  
  2、负责人签名,指主管领导签名;
  
  3、本表正反双面复印;评审小组原始记录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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