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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5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追认李德业同志为革命烈士的决定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追认李德业同志为革命烈士。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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