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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10]41号
【颁布时间】 2010-03-03
【实施时间】 2010-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5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洛阳市2010年市供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市城乡蔬菜市场周年均衡供应,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洛政〔2010〕1号),特制定我市2010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
  保障城市蔬菜供应为目的,通过加快老蔬菜基地改造,扩大蔬菜种植面积,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增强蔬菜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蔬菜产品质量,提高市场蔬菜占有率,降低蔬菜价格,努力推进我市蔬菜生产向特色化、规模化发展。
  (二)目标任务
  1.改造近郊老蔬菜生产基地5000亩。重点完成改造修复日光温室60栋,塑料大棚400个,修复机井80眼,新打机井20眼,修复硬化水渠1万米,改造硬化生产道路2000米。
  2.在城市周边县(市、区)新发展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1万
  亩,使市供蔬菜生产基地面积达到4.8万亩。重点完成新建日光温室1000栋,塑料大棚1000个,新打机井100眼,新修水渠10万米,硬化生产道路3.6万米。
  3.在城市近郊县(市、区)已申报认证的无公害蔬菜基地内,建设标准化蔬菜生产示范基地1万亩。
  4.加强蔬菜生产技术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普及。试验、示范蔬菜新品种10项,推广新品种5个、新技术3项。
  5.搞好菜农技术培训。完成蔬菜基地农户培训1.5万人。
  6.在新发展的蔬菜基地内配制无公害蔬菜基地检测室8个。
  
  二、建设重点
  1.老菜田改造。按照“分步实施、逐年改造”的原则,2010年近郊老蔬菜基地改造安排在洛龙区3500亩、瀍河区500亩、偃师市500亩、吉利区500亩(各地在规划改造方案时,应避开近期将被占用的地域)。
  2.新菜田发展。按照“规模发展、标准建设、一步到位”的原则,2010年重点安排在“五带二十区”内规划建设发展。(其中孟津县4900亩,宜阳县1500亩,汝阳县1500亩,伊川县1500亩,洛龙区600亩)。
  3.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重点对老蔬菜基地按照无公害蔬菜基地标准进行改造,新发展的蔬菜基地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
  4.蔬菜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重点围绕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蔬菜品种更新换代推广黄瓜、番茄、辣椒、连豆、茄子等新品种,围绕无公害生产推广生物防治、配方施肥、嫁接栽培等新技术。
  5.培训工作。重点对蔬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对新发展菜田的农户和老蔬菜生产基地的菜农进行无公害蔬菜生产及反季节蔬菜生产技术培训。
  6.质检室配制。重点完善仪器配备、检测规程和制度建设。
  
  三、建设标准
  1.老菜田改造标准。经过改造的老蔬菜生产基地要达到:(1)机井运行正常,管理制度齐全,灌溉面积有保证(每眼井灌溉面积50亩以上)。(2)渠道硬化,管道地埋,排灌方便,节约用水。(3)田间道路规划合理,全部进行硬化,雨雪天气运输自如。(4)改造后的蔬菜基地要设立统一标牌,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纳入市级蔬菜基地重点保护范围。
  2.新菜田发展标准。2010年新发展的蔬菜生产基地要达到:(1)交通便利,运输方便。(2)土地肥沃平整,生产潜力较大。(3)规模发展,集中连片。新发展的蔬菜基地村每村面积不得少于300亩,其中连片面积不少于200亩。(4)基础设施配套,生产条件有保证。灌溉条件没有保障的要新打机井,每亩菜田硬化渠道10米。(5)栽培类型结构合理,全面保障周年均衡生产。新发展蔬菜基地保护地栽培面积要占到40%以上。(6)新发展的菜田,要设立统一标牌,建立完善档案资料,纳入市级蔬菜基地重点保护范围。
  3.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标准。要达到“五有”即有省级法定部门颁发的基地认定证书、有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有严格的技术操作规程、有完善的原始生产记录、有醒目的基地建设标志。
  4.技术培训标准。经过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要达到“三具备”即具备熟练的业务技能、具备技术指导水平、具备解决生产中遇到问题的能力。经过生产培训的菜农要达到“三掌握”即掌握蔬菜生产的基本知识、掌握反季节蔬菜生产的基本技能、掌握无公害蔬菜生产的基本操作规程。
  5.质检室配制标准。要达到“七有”即有一定面积检测室、有农药残留速测仪、有各项管理制度、有完善操作规程、有专职检测人员、有检测附属设备、有统一标识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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