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粮食局
【发文字号】 皖粮法[2010]76号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6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11.组织“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结合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对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全面总结,积极宣传推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妥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
  
  12.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研究。按照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六五”普法规划研究的要求,在认真总结借鉴“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粮食行业法制宣传的特点,积极开展全省粮食行业“六五”普法规划研究。
  
  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13.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学习宣传,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装备,保证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开展。
  
  14.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权,积极受理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主动接受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确定不属于粮食行政复议范围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要耐心进行解释。
  
  五、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逐步健全普法依法治理体制机制
  
  15.各级粮食部门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完善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机制、监督机制、评估机制、激励机制,做到有机构、有队伍、有制度、有经费,确保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6.做好粮食普法经费保障工作。粮食普法经费要列入专门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证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普法任务要求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标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