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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10]45号
【颁布时间】 2010-04-24
【实施时间】 2010-04-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7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筹备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团中央研究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以下简称大运会)计划于2012年9月上旬在天津市举行,届时将有31个省、市、自治区及香港、澳门、中华台北等地区近万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前来我市参赛,这是我市建国以来首次举办的较大规模的综合性运动会。为加快大运会各项筹备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成立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及办事机构的批复》(教体艺函〔2010〕4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大运会筹备委员会及办事机构。现将筹备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名 誉 主 任:陈小娅 教育部副部长
  
  苟利军 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主 任:张俊芳 副市长
  
  副  主 任:杨贵仁 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
  
  杨立国 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秘书长
  
  杨桂华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靳润成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主任
  
  刘凤山 市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道刚 共青团天津市委书记
  
  殷向杰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秘  书  长: 殷向杰 (兼)
  
  常务副秘书长: 林炎生 市教委副主任
  
  副 秘 书长: 廖文科 教育部体卫艺司副司长
  
  谢德龙 市体育局副局长
  
  史庆伟 共青团天津市委副书记
  
  成员: 龚建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尹耀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陆丽珍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立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
  
  丁福东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钢 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秘书长助理
  
  筹备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大运会工作目标、任务、方案和实现措施;加强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和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制定并分解落实各项筹备工作任务,如新闻宣传,竞赛组织,征集确定会徽、吉祥物、会歌,确定比赛项目,研究制定总规程和竞赛专项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等;筹措资金;研究制定开、闭幕式方案及接待工作方案等具体工作。
  
  筹备委员会下设10个办事机构:办公室、竞赛部、大型活动部、宣传信息部、招商集资部、财务审计部、场馆工程环境部、志愿者部、科报会办公室、后勤接待部。筹备委员会办公地点在天津体育学院南教学楼5至7楼。
  
  筹备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自行撤销。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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