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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委、各直属(代管)单位: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行业(领域)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我省安全事故也频繁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立即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文件要求和对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我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在委机关、直属单位、地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全省工业生产安全、稳定。现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主动预防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统领,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彻底排查治理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快速健康增长,为我省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抓好教育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各市(州)经委、委内各处室、各直属(代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及时安排专题会议、集中宣讲辅导等多种有效形式,对国家和省有关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和政策、近期各项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要求等进行认真传达贯彻和学习,教育和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抓安全。当前,要突出预防为主,克服“与己无关”、“安全事故难免”、“安全工作难做”等不正确思想和情绪,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可防可控”的观念和应该有所作为、能有所作为的积极态度,通过深入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全面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年”活动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职责管理范围内安全检查工作负主要责任,务必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岗、到人。按照“属地”、“属事”管理原则,要紧密结合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周密制定安全专项方案,进一步明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各项职责、检查时间、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主体和综合评价等具体事项和内容,及时组织力量深入生产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要及时发出专项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保证整改。 (三)精心组织实施,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经信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由省经信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和指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分组对各片区逐一检查。 1. 检查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安全基础工作和管理、安全保障措施落实、隐患排查和监控、安全监管检查和专项整治、应急预案完善、健全事故处理机制等工作情况。 2. 检查范围:全省所有地区、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医药化工、机械、建材、电子、冶金有色、电力、轻纺等行业(领域)的企业;保障行政办公安全的单位。 3. 检查时间:2010年4月15日起至5月25日。 4. 检查方式:采取单位自查、专项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方式,以单位自查为主。4月由各类企业、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岗位、环节、措施落实等进行自查,5月省经信委统一组织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企业(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5. 检查分组(检查组成员名单另行通知): ①川东组:到遂宁、南充、广安、达州等地重点检查油气、轻纺等行业的企业。 ②川西组:到成都、雅安、眉山、甘孜、阿坝等地重点检查化工、机械、建材等行业的企业。 ③川南组:到乐山、资阳、内江、自贡、泸州、宜宾、凉山、攀枝花等地重点检查煤矿、化工、冶金有色等行业的企业。 ④川北组:到德阳、绵阳、广元、巴中等地重点检查机械、电子、冶金有色等行业的企业。 检查工作于5月25日结束,片区专项检查小组完成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并向省经信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