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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开拓农产品市场,推进我区现代农业从生产型向市场经营型转变,提升全区现代农业市场化、产业化水平和产业经营层次,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就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强化政府引导扶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和辐射带动力强的新疆优势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全面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推进我区从特色农产品大区向强区转变。 (二)目标任务。力争用5年时间,初步建立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加快形成“创建一批、提升一批、储备一批” 的农产品品牌滚动发展良好局面;基本完成瓜果、棉花、畜禽、特色农产品四大系列产品的商标注册申报和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工作,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注册商标,农产品商标得到广泛注册和使用;发展做大一批传统农产品品牌,整合做强一批同类农产品品牌并形成区域性名牌,培育2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农业名牌产品,5个以上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和新疆农业名牌产品,形成各层次有机结合的品牌集群;培育形成一批以品牌农产品生产为主的规模化生产基地和加工龙头企业,农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品牌农产品产值和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全行业的质量观念和品牌意识不断增强,逐步形成“培育名牌、发展名牌、宣传名牌、保护名牌”的良好机制,探索出一条品牌强农、品牌富农的发展之路。 二、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 (一)制定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品牌就是竞争力”的理念,紧紧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按照“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强化培育、扶优扶强”的思路,统筹制定本地区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引导支持企业培育、创建和整合品牌,坚决防止品牌杂乱和无序竞争。以确保产品质量为关键,挑选有实力的企业进一步重点培育扶持,分年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农产品品牌。建立层级递进的品牌培育机制,把握层次,梯次推进,加快形成“培育一批、提升一批、推荐一批、储备一批” 的品牌发展良好局面。 (二)突出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结合我区农业发展现状,按照先培育、后认定的原则,以瓜果、棉花、畜禽、特色农产品四大系列产品为主,以创建名、精、优、新农产品品牌为战略方向,以“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 “中国农业名牌产品”、“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 “新疆农业名牌产品”为建设重点,着力打造一批事关全区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关键品牌。 (三)大力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注册工作。按照“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制定自治区推进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发展规划和相应政策措施,运用商标战略促进农产品品牌快速发展。坚持“同一区域、同一产业、同一品牌、同一商标”的导向,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中小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营销大户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商标意识,开展商标注册。加强业务辅导,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根据自身规模以及品牌建设所处阶段,制定农产品品牌创建方案,创建不同层级的品牌。切实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出口国及时注册商标,取得商标国际保护,避免出口风险,增强国际竞争力。 (四)培育发展各类商标和品牌。在自治区统一领导下,每年由自治区工商局组织认定“新疆著名商标”,推荐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每年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认定“新疆名牌产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每年由自治区农业厅组织开展“新疆农业名牌产品”的评价认定,组织申报“中国农业名牌产品”。 (五)建立健全农产品品牌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国家级品牌的推荐申报机制,以及自治区级品牌评定(认定)管理办法,形成党委政府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品牌认定和评估机制。定期向全社会公布农产品品牌名录,建立重点支持的农产品品牌企业和产品目录。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品牌质量评估与社会公众测评,建立健全品牌届期续查、年度审查、动态抽查以及公众监督等动态复核办法,形成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品牌动态管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