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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农牧厅党组
【发文字号】 甘农牧党[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3-05
【实施时间】 2010-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7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农牧厅党组关于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意见


  厅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处室:
  2010年我厅反腐倡廉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一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履行职能,不断开拓进取,加大督促检查、案件查处和制度建设力度,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厅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通过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和省委的决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继续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突出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在粮食直补、农机补贴、良种补贴等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中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挪用、截留、侵占支农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要继续做好对旱作农业、退牧还草、农村沼气、养殖小区建设、良种工程等重大农业项目申报、立项及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抓好对农业项目仪器、设备和材料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堵塞项目管理漏洞。同时,要主动做好各项牵头主抓的工作,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力度,切实强化检查措施,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加强廉洁从政教育,不断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要继续采取灵活多样、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内容,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遵守《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条规,严格遵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五个严禁”要求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等规定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公职人员的管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以严明从政纪律,增强自律意识。
  第三,加强作风建设,不断促进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全力抓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积极、保障上有力、落实上坚决。要通过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集中整顿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作风”的原则,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日常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不够,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不高,自我管理不严、工作纪律松散等问题。严格执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坚决整治奢靡之风,加强机关及厅属各单位公务用车、会议审批、公务接待等工作的管理。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作为问责的重点,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使广大干部职工的心思和精力用在做好工作、干好事业、服务“三农”,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上。
  第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好纪检信访工作。要继续把查办违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着力查办领导干部违纪案件为重点,从严惩治在涉农项目审批实施和资金分配使用中索贿贪污、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等行为,从严惩治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失职渎职和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惩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虚假招标、规避招标的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农业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同时,要认真执行依纪依法办案的各项要求,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规范办案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各项制度的执行力。认真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深入开展案件剖析,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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