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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鸡西市政府
【发文字号】 鸡政办发[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3-05
【实施时间】 2010-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7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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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283号)的相关规定,对企业药品购销中票据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4、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sp要求进行日常管理,严厉查处和纠正进货渠道不规范,购销记录不全,质量证明文件缺失,购进药品审查不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gsp的,要撤销其认证证书;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5、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药品分类管理,加大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等重点处方药的监管,坚决避免其造成滥用。
  (四)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
  1、食品药品监管、工商部门要严厉打击杂货店、超市无证(无照)经营药品行为,特别是公路沿线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要进行彻底清查,严厉打击。
  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严厉打击“体验中心”、“保健品店”非法经营药品行为,对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借保健之名行医售药的“体验中心”、“保健品店”等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有非法经营药品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重点品种、高风险品种,如:大容量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注射剂、甲型h1n1流感疫苗、生物制品、特殊药品、植入医疗器械、避孕套等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产品安全。
  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生产、经营高风险产品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率要达到100%。
  (六)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监督抽验,重点打击中成药添加化学药成分的违法行为
  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重点开展针对补肾壮阳中成药添加枸橼酸西地那非化学成分和治疗糖尿病中成药添加降糖药化学成分的监督抽验。
  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集中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抽验,重点打击经营、使用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行为。
  (七)进一步强化特殊药品的管理,确保经营购用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开展麻精药品批发企业专项检查,严格执行月检季查制度,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管理设施和措施,麻精药品采购、销售渠道是否合法;积极向企业宣传特殊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及禁毒防毒知识,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管理水平。
  (八)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1、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媒体广告的不间断监测,监测的重点内容是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及虚假广告。
  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违法广告监测记录并及时将违法广告移交工商部门进行处理。
  3、工商部门要依法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严厉查处。
  4、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经营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广告所涉的药械实行重点抽验,对情节严重的建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停止销售该药械和撤消该广告批准文号。
  (九)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用械安全监管
  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用药用械专项检查,规范医疗机构购进、储存、使用药品行为,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2、卫生部门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促医疗单位加大对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力度,提高不良反应报告质量,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水平,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药品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做到及时响应,快捷处理。
  (十)以整治促规范,推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1、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根据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安排,强化我市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流通、配备、使用、定价报销和监管工作。市工信委要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生产供应能力,保障基本药物供应;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加大对本市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购进渠道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基本药物抽验力度,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2、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相关部门要完善我市医药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引导、规范创制新药,对生物技术药物、现代中药等医药产业予以重点支持。要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建设,鼓励同行业兼并重组,鼓励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许可条件,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严审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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