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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赣质监质发[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4-23
【实施时间】 2010-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8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省质监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意见

[接上页]
3.完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严格实施重点产品生产准入制度,加强证后监管。完善监督抽查制度,建立监督抽查全省联动工作机制。以食品、农产品、危化产品、特种设备等为重点,建立健全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监管体系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4.提高产品质量专项治理的有效性。加大对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和农资、家电(汽摩)下乡、清新居室、节能减排、民生计量、特种设备等专项治理。针对广大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组织打假集中行动,加大大案要案曝光力度。
  5.提升依法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质监法制建设,加快质监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修订工作步伐,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审批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执法。研究探索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保障能力建设,加大执法装备投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6.创新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在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测机构改革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探索新方法,建立新机制,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三)提升基础保障的水平
  1.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探索标准化工作新机制。科学制定地方标准制修订规划,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农业、高新技术、服务业等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积极引导、推动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工作、采标工作和标准体系建设。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工作信息库和贸易技术壁垒预警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导向和技术支撑作用。
  2.加强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开展认证执法监管试点,推进认证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规范自愿性认证行为。开展认证市场整顿,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提高认证公信力。加强食品等重点领域实验室的资质认定与监管。
  3.加快计量基础建设。加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设力度,完善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计量基标准体系,规范计量检定/校准行为。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为重点节能工程和重点节能行业提供计量服务。争取省政府安排民生计量检定专项经费,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深化计量惠民工作。加强重点计量器具专项整治,规范市场计量行为。
  4.增强检验检测保障能力。从服务产业发展和社会需要出发,统一规划技术机构布局,加快建立检测技术保障体系。推进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的整合,建设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协作平台。加大投入力度,多方面争取技术机构建设资金,重点抓好光伏、铜、建筑卫生陶瓷和羽绒产品等国检中心的申报后续工作,着力建设江西省质监检测基地,加快县级区域性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
  5.加快质监信息化建设。加快省局网络及数据中心安全建设。根据应用负载的需求,对数据中心设备进行扩容升级。逐步完成省政府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总局相关业务系统、省局综合管理平台的部署和推广应用。充分利用省局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提升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能力。
  6.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制定全省统一的基层局分类建设标准和基层局建设规划、目标,组织开展能力建设达标活动,进一步加强县级局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局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逐步做到基层局的硬件设施和工作水平与履职要求相适应。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和财政资金监管,严格预算管理和结余资金管理。积极争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解决质监系统在经费及人员编制方面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全系统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各级质监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形成“质量提升”活动的工作合力。各单位要以“质量提升”活动为重要抓手,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并于5月5日前报省局“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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