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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固原市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固原市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36号)要求,固原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员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切实促进各县(区)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覆盖全市所有的县(区)行政管辖区域。 (二)工作分工 固原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安排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所辖各县(区)的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指导,开展督查、验收、整理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问责。各县(区)政府按照市政府的安排,组织本辖区内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并逐级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各县(区)国土、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能完成相关任务。 三、工作安排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核查、整改查处、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3月5日前,各县(区)政府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卫片,制定上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完成自查任务;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逐级上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月5日前,各县(区)政府将本辖区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汇总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月20日前,固原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自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审核。各县(区)政府根据督查审核意见核准后,正式上报辖区内的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市政府将根据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约谈土地违法严重的各县(区)主要负责人,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并通报情况。 在各县(区)政府要在开展整改查处工作的基础上,市政府组织验收。8月10日前,将固原市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报区国土资源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09年度是对全市所有行政区域实施全覆盖检查和依据《规范》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也是将根据检查成果,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为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如期完成、取得实效,固原市政府成立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黄雅杭 固原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马凤贤 固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石 新 固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罗占东 固原市监察局副局长 虎步高 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局局长 计发东 固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 李文学 固原市监察局正科级监察员 倪 宏 固原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糟永新 固原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科长 杨万录 固原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规划科科长 张 斌 固原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潘玉玺 固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固原市国土资源局,计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文学、潘玉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