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衡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衡政发[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3-05
【实施时间】 2010-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8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意见

[接上页]
(九)认真做好典型案例发布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于每年2月之前组织本地区上年度典型案例发布,典型案例发布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2011年2月之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完成本级政府首批典型案例发布工作。典型案例应当在本级政府公报、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发布,同时还可以采取由本级人民政府编辑《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的形式发布。发布典型案例要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典型案例的发布由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按要求认真做好上报典型案例等相关工作。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强化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规范行政裁量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加强对《办法》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规范行政裁量权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纳入依法行政考核。
  (十一)切实保障经费。规范行政裁量权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二)明确职责分工。政府法制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切实将规范行政裁量权相关工作落到实处。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察职责,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推进《办法》的贯彻实施,对违反《办法》规定,滥用行政裁量权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坚决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并确保落实到位,发现带普遍性的重要问题,及时上报。
  
  
二o一o年三月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