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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建筑[2010]322号
【颁布时间】 2010-04-23
【实施时间】 2010-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8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建筑施工企业诚信意识,完善诚信奖惩机制,依据《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我委制订了《天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市建交中心联系。
  联系人:杨洁联系电话:23675496
  特此通知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序号 评价指标 权重 评价观测点 分值 评分细则 数据时效
1 1.0企业能力 10% 1.1资质情况 1 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分 按企业资质等级计分(满分100分) 1)特级企业:100分; 2)一级企业:80分; 3)二级企业:60分; 4)三级企业:40分; 5)暂定级企业:20分; 6)本项最高100分,最低20分。 评价即时点
2 1.2人员情况 3 人员情况得分为注册建造师人数、其他注册执业人员数和中高级职称人数三项得分之和,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3分 (1)注册建造师人数(满分70分) 1)达到主项资质要求计42分; 2)每增加1名一级注册建造师加1分;每增加2名二级注册建造师加1分; 3)每减少1名一级注册建造师减1分;每减少2名二级注册建造师减1分; 4)本项最高70分,最低0分。 (2)其他注册执业人员(满分15分) 1)没有其他注册师计0分; 2)每增加1名其他注册师加1分; 3)本项最高15分。 4)其他注册职业人员包括: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法律顾问等。 (3)中高级职称人员数(满分15分) 中高级职称人数=高级人数*1+中级人数*0.6 1)达到主项资质要求人数计9分; 2)每超过主项资质要求人数5%加1分; 3)每低于主项资质要求人数5%减1分; 4)本项最高15分,最低0分。 评价即时点
3     1.3经营情况 3 经营情况得分为建筑业产值、中标额和中标规模三项得分之和,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3分 (1)建筑业产值(满分40分) 1)建筑业产值达到主项资质要求计24分; 2)每增加50%加1分,每减少50%减1分; 3)建筑业产值达到主项资质要求8倍时计满分40分; 4)本项最高40分,最低0分。 (2)中标额(满分20分) 1)中标额达到主项资质要求计12分; 2)每增加2亿加1分,每减少2亿减1分,中标额达到20亿计满分20分; 3)联合体中标按系数0.6折算 4)本项最高20分,最低0分。 (3)中标规模(满分40分) 1)对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分别考核; 2)相关计分细则如下(得分可按项目累加): 施工总承包企业 ①1亿元以上项目1项计5分;  ②5000万元-1亿元项目1项计3分; ③3000万元-5000万元项目1项计2分;④1000万元-3000万项目1项计1分。 ⑤1000万元以下不计分。 专业承包企业 ①3000万元以上项目1项计5分; ②1000万元-3000万元项目1项计3分; ③500万-1000万元项目1项计2分; ④300万-500万项目数1项计1分。 ⑤300万元以下不计分。 3)本项最高40分,最低0分。 上一年度1月1日至评价即时点
4 1.4装备情况 1 装备情况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分. (1)资质标准中对设备总功率无要求的,按设备净值计算: 1)设备净值超过注册资本金30%的计100分; 2)每少1个百分点,减少2分; 3)最低40分。 (2)资质标准中对设备总功率有要求的,按设备总功率计算: 1)达到主项资质要求计60分; 2)每超过主项资质要求5%加1分,每减少5%减1分; 3)最高100分,最低40分。 上一年度1月1日至评价即时点
5     1.5技术创新 1 技术创新得分为技术中心、qc小组活动成果、工法、专利技术、科技进步奖五项得分之和,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分 (1)技术中心(满分20分) 1)有国家级技术中心计20分; 2)有省部级技术中心计15分; 3)有企业级技术中心计10分; 4)没有计0分,最高20分。 (2)国家、省级qc小组活动成果奖(满分20分) 1)获国家qc小组活动成果奖计20分; 2)获省级qc小组活动成果奖计10分; 2)没有计0分,最高20分。 (3)工法 (满分20分) 1)国家级工法计20分; 2)省部级工法计10分; 3)没有计0分,最高20分。 (4)专利技术 (满分20分) 1)发明专利计20分; 2)应用专利计10分; 3)包装专利不计分; 4)没有计0分,最高20分。 (5)科技进步奖(满分20分) 1)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计16分,三等奖12分; 2)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6分,二等奖计12分,三等奖8分; 3)没有计0分,最高计20分。 1)技术中心、qc小组年限为5年 2)工法年限为10年; 3)专利技术在时效期内的计算; 4)科技进步奖年限为5年。
6 1.6管理体系认证 1 管理体系得分为“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社会责任标准sa8000”四项管理体系认证得分之和,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分 (1)四项各为25分,可累加计分; (2)最高100分,最低0分。 认证时效期内有效
7 2.0财务能力 5% 2.1资产情况 3 资产情况得分为净资产得分、注册资金得分和负债率得分三项之和,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3分 (1)净资产(满分30分) 1)达到资质标准计18分; 2)每增加5%加1分; 3)每减少5%减1分; 4)本项最高30分,最低0分。 (2)注册资金(满分30分) 1)达到资质标准计18分; 2)每增加5%加1分; 3)每减少5%减1分; 4)本项最高30分,最低0分。 (3)负债情况(满分40分) 1)负债率=企业负债总额/企业资产总额; 2)负债率=0.7计32分,多0.05减1分,少0.05加1分; 3)本项最高40分,最低0分。 上一年度1月1日至评价即时点
8 2.2财务信用 2 财务信用得分由授信额度和信用评级两项得分之和,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2分 (1)授信额度(满分60分) 1)授信额度超过2亿元计60分,每减少1000万减2分; 2)没有信用额度,计20分; 2)最高60分,最低20分。 (2)金融信用评级(满分40分) 1)仅考虑国家认可的金融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 2)金融信用评级最高级40分,每低一级减5分,最低20分; 3)如没有参与金融信用评级,计20分。 上一年度1月1日至评价即时点
9 3.0奖惩记录(20%) 20% 3.1.工程奖项 10 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0分。 (1)分值设置(满分100分) 全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优质工程金质奖) 5分/项; 全国优质工程银质奖3分/项; 全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3分/项; 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金奖 3分/项; 省部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3分/项; 省部文明工地 2分/项; 省部级劳务用工管理示范工地2分/项; 省部级建设工程优质奖 2分/项; 省部级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银质奖)1分/项; (2)若同一工程获多项奖,按分值最高的计算; (3)参建或联合体企业得分乘系数0.6; (4)本项最高100分,超过100分以100分计,最低0分。 (5)外地获奖奖项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津备案,未备案的不计分。 自发证之日起近3年
10 3.2不良记录 10 (1)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0分,企业无不良记录和违规处罚的计100分。 (2)本项不设下限,按分值设置扣分,按处罚次数可累计扣分,可出现负分,在企业奖惩记录总得分中扣除。 (3)分值设置: 1)通报、警告: ①全省范围:  -20分/次; ②全国范围:  -50分/次; 2)经济处罚:-20分/次; 3)停止招投标资格、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 -60分/次; 4)清除建筑市场:-80分/次;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0分/次; (4)不良记录的有效期为自处罚之日起效后的一年。 自处罚之日起效后的一年
 
11 4.0交易行为评价 10% 4.1市场检查 10 (1)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0分。 (2)分值设置: 1)每个项目检查结果分为:合格、整改、停工整改和未检查四种情形 ①检查结果为合格的项目,计100分; ②检查结果为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80分,每条整改记录再减2分,累计扣分,最高扣20分; ③检查结果为停工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50分,每条停工整改记录再减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④未检查项目计60分; 2)市场检查得分=∑项目检查分数/评价期内所有在施项目总数; 3)若一个项目在此次评价期内被检查多次,按评价期内检查最高分计算; 4)凡出现市场违规投诉并被管理部门确认属实的,按停工整改一次计算; 5)评价周期为两个季度,分数每两季度计算一次,有效期为两季度;进入下一评价周期时,所有项目分数自动归为“未检查”状态分数为60分。 (3)最高分100分,最低0分,评价期内企业无在施项目记录计60分。 (4)年度得分为两次计算分数的平均分。 每两季度
12 5.0质量评价 10% 5.1质量检查 10 (1)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0分。 (2)分值设置: 1)每个项目检查结果分为:合格、整改、停工整改和未检查四种情形 ①检查结果为合格的项目,计100分; ②检查结果为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80分,每条整改记录再减2分,累计扣分,最高扣20分; ③检查结果为停工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50分,每条停工整改记录再减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④未检查项目计60分; 2)质量检查得分=∑项目检查分数/评价期内所有在施项目总数; 3)若一个项目在此次评价期内被检查多次,按评价期内检查最高分计算; 4)凡出现质量违规投诉并被管理部门确认属实的,按停工整改一次计算; 5)评价周期为一个季度,分数每一季度计算一次,有效期为一个季度;进入下一评价周期时,所有项目分数自动归为“未检查”状态分数为60分。 (3)最高分100分,最低0分,评价期内企业无在施项目记录计60分。 (4)年度得分为四次计算分数的平均分。 每季度
 
13 6.0安全评价 10% 6.1安全检查 10 (1)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0分。 (2)分值设置: 1)每个项目检查结果分为:合格、整改、停工整改和未检查四种情形 ①检查结果为合格的项目,计100分; ②检查结果为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80分,每条整改记录再减2分,累计扣分,最高扣20分; ③检查结果为停工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50分,每条停工整改记录再减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④未检查项目计60分; 2)安全检查得分=∑项目检查分数/评价期内所有在施项目总数; 3)若一个项目在此次评价期内被检查多次,按评价期内检查最高分计算; 4)凡出现安全违规投诉并被管理部门确认属实的,按停工整改一次计算; 5)评价周期为一个季度,分数每一季度计算一次,有效期为一个季度;进入下一评价周期时,所有项目分数自动归为“未检查”状态分数为60分。 (3)最高分100分,最低0分,评价期内企业无在施项目记录计60分。 (4)年度得分为四次计算分数的平均分。 每季度
14 7.0文明施工评价 10% 7.1文明施工检查 10 (1)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0分。 (2)分值设置: 1)每个项目检查结果分为:合格、整改、停工整改和未检查四种情形 ①检查结果为合格的项目,计100分; ②检查结果为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80分,每条整改记录再减2分,累计扣分,最高扣20分; ③检查结果为停工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50分,每条停工整改记录再减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④未检查项目计60分; 2)文明施工检查得分=∑项目检查分数/评价期内所有在施项目总数; 3)若一个项目在此次评价期内被检查多次,按评价期内检查最高分计算; 4)凡出现文明施工违规投诉并被管理部门确认属实的,按停工整改一次计算; 5)评价周期为一个季度,分数每一季度计算一次,有效期为一个季度;进入下一评价周期时,所有项目分数自动归为“未检查”状态分数为60分。 (3)最高分100分,最低0分,评价期内企业无在施项目记录计60分。 (4)年度得分为四次计算分数的平均分。 每季度
 
15 8.0劳务用工评价 10% 8.1劳务用工检查 10 (1)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0分。 (2)分值设置: 1)每个项目检查结果分为:合格、整改、停工整改和未检查四种情形 ①检查结果为合格的项目,计100分; ②检查结果为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80分,每条整改记录再减2分,累计扣分,最高扣20分; ③检查结果为停工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50分,每条停工整改记录再减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④未检查项目计60分; 2)劳务用工检查得分=∑项目检查分数/评价期内所有在施项目总数; 3)若一个项目在此次评价期内被检查多次,按评价期内检查最高分计算; 4)凡出现劳务用工违规投诉并被管理部门确认属实的,按停工整改一次计算; 5)评价周期为两个季度,分数每两季度计算一次,有效期为两季度;进入下一评价周期时,所有项目分数自动归为“未检查”状态分数为60分。 (3)最高分100分,最低0分,评价期内企业无在施项目记录计60分。 (4)年度得分为两次计算分数的平均分。 每两季度
16 9.0履约评价 10% 9.1对建设单位履约情况 5 (1)履约评价项目范围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评价即时点的所有在施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履约征信得分情况给予评价; (2)最高100分,折算为总分5分; (3)计分方法: 1)按每个项目建设过程分基础、主体、装修三阶段履约征信; 2)每个项目满分100分,采用倒扣分机制,出现一项违约行为扣10分,扣完为止; 3)单个项目履约分=∑项目分阶段履约得分/征信次数; 3)未被评价的项目均计基本分60分; 4)对建设单位履约总分=∑项目履约得分/评价期内所有在施项目总数 5)最高分100分,最低0分,评价期内企业无在施项目记录计60分。 上一年度1月1日至评价即时点
17     9.2对分包单位履约情况 5 (1)履约评价项目范围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评价即时点的所有在施项目,依据所有分包单位提供的项目履约征信得分情况给予评价; (2)最高100分,折算为总分5分。 (3)计分方法: 1)每个项目按不同分包单位分别履约征信; 2)每个项目满分100分,采用倒扣分机制,出现一项违约行为扣10分,扣完为止; 3)单个项目履约分=∑单个分包单位评价分/分包单位数; 4)未被评价的项目均计基本分60分; 5)对分包单位履约总得分=∑单个项目履约得分/评价期内所有在施项目总数 6)最高分100分,最低0分,评价期内企业无在施项目记录计60分。 上一年度1月1日至评价即时点
18 10.0社会责任 10.1社会贡献 3.00% 10.1.1参与抢险救灾受表彰 1 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分 (1)参与抢险或救灾并受表彰计100分,未得到表彰计0分; (2)本项得分最高100分,最低0分。 上一年度1月1日至评价即时点
19 10.1.2天津市重点工程表彰 2 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2分 (1)参与重点工程并得到表彰计100分,未得到表彰计0分 (2)本项得分最高100分,最低0分。
20 10.2 农民工福利 2.00% 10.2.1农民工业校 1 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分 (1)建立农民工业校并达标的计100分,没有或未达标的计0分。 (2)本项得分最高100分,最低0分。 上一年度1月1日至评价即时点
21 10.2.2参加农民工各项大赛 1 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分 (1)参加农民工各类大赛的计50分; (2)获组织优秀奖企业计50分; (3)本项最高100分,最低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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