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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湘办发[2009]34号
【颁布时间】 2009-12-24
【实施时间】 2009-1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8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单位和“黄牌警告”单位的通报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补充规定》精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2009年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3起以上较大事故的县市区和省属企业进行了考核。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省委、省人民政府审定,永兴县、辰溪县、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郴州市北湖区、祁阳县、冷水江市、常宁市、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为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黄牌警告”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上述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快推进“三项建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加快推进“一化三基”、实现富民强省,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200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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