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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2月24日 加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厅字〔2009〕 41号),进一步发挥“三下乡”活动在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长效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原则 1、指导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三下乡”活动的总体部署,围绕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全市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战略,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坚持以党委和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为骨干、社会力量为补充,健全机制、创新载体,拓宽渠道、丰富内容,规范制度、深化效果,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提供文化、科技、卫生、法律等方面的服务,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工作目标。规范工作内容、活动模式、落实措施、考评办法,实现“三下乡”活动制度化;强化组织领导、队伍建设、信息对接、资金配置等方面工作保障,实现“三下乡”活动经常化;采取无偿支援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实现“三下乡”活动社会化;调动区、县(市)积极性和主动性,把服务重点向基层延伸,实现“三下乡”活动基层化。 3、工作原则。一是统筹性原则。坚持部门统筹、社会统筹、送建统筹、经常性工作与重点活动相统筹,在统揽全局、统筹规划、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升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均等性原则。坚持改变落后农村面貌,缩小城乡和区域差别,引导产业要素和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贫困地区流动。三是服务性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农民,把解决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和农民致富能力,推进农村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四是创新性原则。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着眼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创新思路、创新内容、创新渠道、创新方法,不断增强“三下乡”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丰富活动内容 4、完善集中活动模式。集中活动是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三下乡”社会影响的有效形式。市“三下乡”活动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农村形势发展变化,采取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在认真梳理农民需求动态的基础上,每年确定1-2个区、县(市)作为市直部门集中示范活动点,开展1-2次集中示范活动。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提前介入工作,深入实地搞好调研,按照“送建结合、以建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通过集中示范活动,在资金、物资、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制订中、长期帮扶计划,对确定的区、县(市)实施连续两年的重点扶持。各区、县(市)也要结合当地实际,每年开展1-2次“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不断增强“三下乡”活动的牵动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5、强化品牌活动效应。抓好品牌活动是增强“三下乡”活动成效的有效措施。各级文化、出版部门要深入开展“送戏下乡”、“农家书屋工程”等品牌活动,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切实把文化送到农村,把欢乐送给农民。各级农业、科技部门要把“科普之冬”、“科普大集”、“科普惠农兴村”、“农民技能学校”、“科技惠农信息网络工程”、“科技专家工作站”、“科技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之冬”、“农民科技节”、“农业科技合作共建”、“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品牌活动作为推进科技下乡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完善内容、扩大覆盖面,切实解决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各级医疗卫生部门要深入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广泛开展“万名医师下基层”活动、“专家驻县蹲点、提高农村医疗技术水平”、“城市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县乡(镇)卫生院”、“专项医疗扶贫和特困人群就医照顾”和“光明行动在农村”活动,推广新技术、新项目,提高基层医院管理水平,加强二级学科建设,利用闲置设备,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价廉的医疗服务。各级司法部门要重点抓好“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法律进乡村”、“民主法治村”等品牌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帮助农民解决涉法问题,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制保障。教育、人口计生、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要坚持抓好“农村教师培训”工程、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农村妇女科技致富行动”、“百村产业示范计划”、“巾帼示范村”等活动,把下乡服务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安排到乡(镇)村屯,为加强“三农”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