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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抚顺市旅游局
【发文字号】 抚旅发[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8-04
【实施时间】 2010-08-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0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抚顺市旅游局关于成立市旅游行业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旅游局、旅游经营单位:
  为加强防汛和旅游行业灾后恢复工作,成立市旅游行业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乃涛
  副组长:张慎行、赵永华、兰永正
  成 员:各县(区)旅游局长、局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办公室。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做好防汛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胡乃涛同志负责防汛工作的总指挥协调,张慎行同志、赵永华同志、兰永正同志分别负责新宾县、清原县、抚顺县,要亲临现场配合县(区)做好抗洪工作,研究灾后恢复建设,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各县(区)旅游局、旅游景区要对本辖区、本单位受灾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如实上报。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7500526,13898319557),同时,市旅游局启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全行业积极应对汛情,做好全市旅游业防汛工作(应急值班办电话:7500732)。
  此通知
  
  
抚顺市旅游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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