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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发[2010]73号
【颁布时间】 2010-08-02
【实施时间】 2010-08-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0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确保粮食安全、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亟需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机结合,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一体化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土地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
  
  (一)土地综合整治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内在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通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有效提升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水利化、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综合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化进程,有利于启动农村消费需求、繁荣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有利于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土地综合整治是坚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我省人多地少,土地供需矛盾突出。陆地和耕地面积只占全国的1.6%和6.2%,人均耕地面积1.21亩,低于全国1.38亩的平均水平。为保护好耕地和保障粮食安全,从2001年开始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以来,全省累计投入资金170多亿元(其中国家投资67亿元),整理复垦开发土地1194万亩,增加农用地472万亩,其中新增耕地398万亩,连续10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粮食增产提供了保障。
  
  (三)土地综合整治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的有效途径。我省每年需新增建设用地30万亩以上,其中占用耕地20万亩左右,通过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难度越来越大、质量也难以保障。同时,我省建设用地粗放和浪费的问题也十分突出,特别是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凌乱,闲置土地较多。目前,我省农村建设用地2304万亩,占全省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0%以上,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1815万亩,占农村建设用地的79%。全省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238平方米,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人均150平方米的高限标准。挖潜利用好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既是破解土地供需矛盾、解决我省长远发展用地需求的必然选择,也是通过土地级差收益反哺农村、推动农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客观要求。从2006年起我省开展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4年来项目区政府投入资金100多亿元,安排改造村庄近3000个,其中已完成改造村庄334个,安置居民62854户,复垦耕地74242亩,腾出建设用地指标近6万亩,既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又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四)土地综合整治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有力杠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增减挂钩合二为一,整合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增减挂钩土地级差收益,可以发挥资金集约投入功效。围绕增减挂钩项目区集中布局,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能够实现保护耕地、村庄改造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同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相互支持的格局,从而推动农民居住向城镇和社区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五)土地综合整治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带动农村工业化和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农村城镇化和居住社区化对生产要素的聚集、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都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生产要素成本的提高,一大批劳动密集型产业正在寻求转移重组的新出路。在促进我省大中城市产业升级的同时,及时使小城镇和农村承接这些产业的转移,对于提升我省工业化整体水平和促进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承接产业转移需要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活环境有一个大的改善和提高。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利用节余的土地为接替产业留足空间,通过集约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的生产生活环境,从而为吸纳产业转移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创造条件,并带动农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走出一条新型城镇化带动农村工业化的新路子,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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