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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市区旅社客房价格行为,维护上海世博会期间及节假日的旅游价格秩序和我市旅游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制止牟取暴利规定》和本局苏价服字[2001]18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宾馆旅社价格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价格协会旅社行业分会测定的苏州市区2010年“五一”节日及上海世博会期间旅社客房的市场平均价格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合理幅度为50%。 请各经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所有商品和服务价格应统一使用经苏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监制的标价载体,并在醒目处公示。对不实行明码标价规定和客房价格超过公布的市场平均价格及其规定合理幅度的行为,由物价检查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附表:苏州市区“五一”节日及上海世博会期间旅社客房市场平均价格 苏州市物价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 苏州市区“五一”节日及上海世博会期间旅社客房市场平均价格
说明: 1.旅社企业可依据上述公布的市场平均价格和50%的合理幅度制定并公示销售价格,即销售价格≤市场平均价格×(1+50%)。 2.节日期间客房价格调整,对调价前入住的客人或预订房的客人按《合同法》规定结算房费。 3.其他等级和未评审价格等级的旅社,其二人间的客房价格不得超过三级旅社的市场平均价格。 4.其他类型的客房价格按文件规定执行。 5.本附表价格执行日期为2010年4月30日起。上海世博会期间每月公布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