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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09]193号
【颁布时间】 2009-12-25
【实施时间】 2009-1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1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口和计生委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4.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模式。
  
  (二)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免费服务基本覆盖。
  
  1.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推动药具管理体制改革,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居住地、聚集地和活动场所设立药具发放点,使流动人口能够便捷地获得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
  
  2.流入地要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
  
  3.探索建立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基本覆盖。
  
  (三)建立自治区流动人口信息综合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1.加大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力度,并做好与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服务管理工作平台(padis)的对接,实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动态管理,做到流动人口信息及时更新;
  
  2.准确收集、汇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和统计信息,为宏观决策和服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实现部门间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
  
  (四)加强属地化管理,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
  
  1.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强化流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责任,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服务、同管理;
  
  2.完善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协作内容,创新协作手段、方式,在加强流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同时,落实流出地的服务和管理责任;
  
  3.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基础知识,畅通指导、咨询和诉求渠道,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五)实行“双向考核”,落实流入地、流出地责任。
  
  1.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加大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
  
  2.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评估指标体系,重点突出领导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免费技术服务率及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等指标,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六)抓好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点建设。
  
  1.各地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点的培育和建设工作,以点带面,开拓创新,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2.制定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点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新方法、新途径。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保障和协调机制,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必要的保障,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人口计生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尽快实现系统“一盘棋”。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快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公共平台,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服务管理机构,提高服务管理能力。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州市、县(市、区)要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其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能力。要充分利用社区服务管理网络,发挥社区对驻区单位的管理、指导、辐射功能,逐步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三)完善考核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考核。要抓好考核奖惩制度的落实,引导各地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制度,加强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推动长效机制建立,促进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局面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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