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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09]221号
【颁布时间】 2009-12-25
【实施时间】 2009-1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1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广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的领导,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广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并通知如下:
  
  组 长:陈 武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魏 然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苏道俨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刘树森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成 员:李杰云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熊家军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沈 明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万富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陈一平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韦祖汉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张 虹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闭俊东 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
  
  阙光凤 自治区供销社副主任
  
  程华兴 自治区物价局副局长
  
  葛元力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周元元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树森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杰云、熊家军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下文通知,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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