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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建筑[2010]34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1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施工用水价格的通知(2010)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非居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津价商〔2010〕46号)文件精神。经测算,调整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用水价格,施工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6.7元调整为7.5元。
  本次施工用水价格调整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已经结算的工程不予调整。
  特此通知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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