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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地税办函[2010]57号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2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区地税系统“十佳”先进事迹巡回报告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自治区地税局决定组织全区地税系统“十佳”先进事迹报告团到各市地税局巡回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团组成人员
  陆龙月(大新县地税局桃城分局分局长)
  樊春华(忻城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副主任科员)
  杨俊(钦州市地税局稽查局综合股股长)
  梁桂超(桂平市地税局税政股股长)
  罗庆武(百色市地税局监察室主任)
  林辉(柳州市地税局计算机中心副主任)
  李运锋(岑溪市地税局岑城分局局长)
  覃秀娟(河池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主任)
  韦冬民(百色市地税局稽查局科员)
  陆毅强(南宁市青秀区地税局税源管理一股股长)
  满盈红(北海市地税局人教科科长)
  赵宇宁(东兴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
  
  二、时间安排
  请报告团成员于2010年4月25日到南宁市皇冠大酒店报到,26日至27日培训,28日起分阶段赴全区各市巡回报告。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地税局通知所属报告团成员按时报到;
  (二)请报告团成员自备税务制服;
  (三)到各市报告的分组安排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赵跃,联系电话:5538083,13005921664。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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