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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湘教办通[201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2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我厅决定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及内容
  督查范围涵盖全省所有的中小学幼儿园。这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开展安全教育的情况,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安全责任事故查处情况,值班制度落实情况,校园建筑、设备设施及周边安全保障情况,师生安全演练开展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二、督查时间及方式
  督查时间为4月下旬至6月30日。本次督查采取各中小学幼儿园自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实地查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抽查。我厅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抽查有关地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三、督查结果将及时进行通报,作为各单位责任追究和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5月30日前,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务必将督查情况书面报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颜慧林,联系电话:0731-84715494。e-mail:4714912@163.com。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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